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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证据是自己从公司拿走的 对方报警 派出所定义 作为劳动纠纷证据不做其他使用 且无价值 属于民事纠纷 退还即可 该证据还能使用吗
唐诗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舟济律师事务所
王少洋,中共党员,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务咨询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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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本所律师办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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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执业至今先后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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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经历,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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