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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意思是2年之内不能抵押10套房吗
郑小克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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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律师职业九年,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业务,擅长领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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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女,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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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桂丽律师:女,专职律师,宁人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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