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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行业交流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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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广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中第八点第3条: 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在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可以认定构成职业放贷行为。(请问:10次是指2年内出借资金的次数?还是指2年内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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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梅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

31"

169人收听

石振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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