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020年2月广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八点第3条: 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可认定构成职业放贷行为。(请问:如果我个人出借4次,我妈个人出借3次,我和我妈共同出借5次。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行为吗?
农珠妹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
贾颜祯律师 广西-南宁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陈福有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全凯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51人 粉丝人数:444人
帮助人数:360人 粉丝人数:1825人
本人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经
帮助人数:327人 粉丝人数:3289人
黄素霞律师,新疆大学法律系毕业,已执业6年之多,办理了大量的
帮助人数:45人 粉丝人数:152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