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新乡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江苏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南通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江苏-南通刑事辩护1个月前

一个朋友跳河自杀了,在他跳河前的一个小时他跟自己的姐姐,还有一个朋友聊过天,但是他的朋友因为没有想到他回去偷东西,还被抓到,被拘留,跳河就是他当天出来的晚上,因为他这个朋友没有想到他会去偷东西,所以很生气,便在聊天框里打出:你太让我失望了,以后不要联系了,然后它就跳河自杀了,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2位律师回复

黄宏兵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

缪宝富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7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