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荆门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湖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恩施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湖北-恩施交通事故1个月前

你好
本人在帮我母亲耕田的时候(去年田租给对方A在使用,口头约定,今年不打算继续最低对方了),不小心弄断了A放在田里的水管(价值很低)
A不乐意让我母亲赔他水管,非找我麻烦并对我头部用拳头和棍棒击打(本人与对方没有任何过节,本人有脑梗,高血压,高血糖,且对方知情),目前医院检查的伤势有,皮外伤,眼部红肿,胸部肌肉损伤
事后报警,派出去的说法是大概率为皮外轻微伤,事后调解对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
目前对方态度极其恶劣,且已暂时跑路
请问考虑到水管事件与我无关,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否触及刑法
因对方不思悔改且性质恶劣,我方希望从重处理,请问A最高触犯了什么法律,适用什么罪名
A,男性,年龄在45岁左右
我,男性,57岁

2位律师回复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60"

41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