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陕西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延安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家1999年分的地,由于不在自家住宅门口,当时就与他人兑换土地使用权至自家门口,承包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在未享受任何林业补贴和未告知土地性质变更的情况下,当地林业局现在说是林地,已破坏林地为依据处以罚款处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
赵龙律师 陕西-榆林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4人 粉丝人数:152人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帮助人数:53人 粉丝人数:1522人
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1161人
帮助人数:28人 粉丝人数:8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