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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夫妻双方没有财务往来)分居已经有1年3个月。因为新婚也就1年多,本身没有什么财产。 这期间,每到发工资本人就将工资取出来花了或通过网购花掉,主要是给孩子买了一些玩具和家里(自己跟父母居住)所开销的一些花费,比如日常吃穿水电等费、礼上往来人情费,和每月给父母现金800或1000元。现在到离婚了,银行账号里就3000多。 对方硬说我一年有8万的收入,说我转移或隐蔽我的工资。我该如何做 ?常吃穿水电等费、礼上往来人情费等等都没有客观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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