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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老公和前妻属于未婚生子,没有结婚证。孩子八个月的时候,亲妈因为家庭困难和贫穷丢下孩子自己跑了。我是初婚,来到我老公家的时候,他和前妻的儿子已经五岁,今年这个孩子十岁了,基本生活我都和他爷爷奶奶一起照顾。孩子八岁的时候,生母给过三百块钱,到今年十年了,给过三百后,就再也没给过。请问作为养母的我有权利向生母为孩子索要抚养费吗?能够有权利叫她把前十年的一起补上,和后八年的都要按月支付吗?

2位律师回复

杨珊律师 贵州-遵义  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

陈跃律师 贵州-安顺  贵州驰宇(安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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