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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去年在一家物流上班,物流每个月是28号发上个月工资,2020年1.18日放假,放假当时发了2019年12月份半个月工资,还压了半个月12月份和18天一月份的说是年后八号复工之后就发,因为疫情原因2.17号才复工,然后当时说28号发年前工资,到了28号并未见工资到账,因为我年前就辞工年后未去该公司,当时的领导也联系不上,终于在29号晚上工资到账,但是却只有十二月份的半个月,至于元月份的确没发,而且也联系不上相关领导,具体元月份工资什么时候发也不得而知,我该怎么办?这属不属于借疫情原因恶意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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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资深律师,中国管理科学院客座教授,服务港澳大财团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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