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山西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长治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甲方租地给乙方,乙方种地,乙方种地期间,丙方(公家)出钱要买这块地,给甲方打款买地钱和买下地上种的青苗费600元,秋收时候,丙方(公家)未及时回收地及青苗,乙方就把秋收的粮食收走了,后来听说,丙方(公家)给了甲方买青苗的钱,就来讨要,甲方不同意,认为你收走了粮食,不符合已经买断了青苗,没给钱,乙方言明不给甲方租地钱(正好和青苗费同等价钱600元)来抵消丙方(公家)的青苗费。咨询,丙方(公家)不把甲方拿着的青苗费或者乙方收了的粮食收回去的情况下,这多出来的青苗费(或粮食)是该给甲方还是乙方?
续婷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
梁芳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熙力律师事务所
徐金玲律师 山西-运城 山西恒胜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5人 粉丝人数:3595人
帮助人数:525人 粉丝人数:2034人
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帮助人数:311人 粉丝人数:3044人
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帮助人数:2221人 粉丝人数:693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