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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老师您好,今年由于肺炎病毒感染问题,公司推迟到2月3号上班,因为我在农村过年,所以并不了解重庆过年期间实际状况,同意这天上班,二实际2月2号准备去重庆时家中亲戚告知重庆现状,加之未购买到口罩,所以就给老板发信息说去不了了,理由也如实说明,因为我微信发了信息,所以就为电话联系(之前也一直是微信联系)。结果今天公司以请霸王假为由,造成公司一定损失为由,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并扣除一个月工资(一月份正常上班工资),请问是否合理?

5位律师回复

史胜华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广普律师事务所

许锐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熊新立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冯乔兵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

郑小克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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