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河北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淄博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淄博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9年8.15号去的一家公司,他和我说试用期3个月,但中间因为表现好又减了一个月试用期,也就是我10月15日就转正了,但到现在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打算2020年6月辞职,辞职以后是否可以要求补偿给我双倍工资? 如果在我辞职以前企业为了不给赔偿再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如果想要赔偿是不是签的劳动合同是当天的时间而不能去签8.15的日期。我很疑惑希望您能给我解答。麻烦您了,谢谢

2位律师回复

徐照峰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

30"

1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