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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赵晓波最近遇到麻烦。
赵晓波在2012年一次偶然机会遇到王怀军,熟悉几天后,知道王怀军有个女儿刚毕业未找到工作,又听说王怀军在卫计局有个同学马俊杰,赵晓波说让马俊杰帮忙弄到卫计系统工作。
2013年王怀军的女儿在卫计局上班后,工作感到并不理想,感到待遇低,觉得听了赵晓波的话吃亏了,王怀军还有关系可以让女孩找到更好的工作。仔细算来,亏了200万左右。
王怀军要求赵晓波赔偿200万,理由是赵晓波的话引起他女儿前途不顺利,待遇差,工资待遇几年计算要相差200万左右。
请问,赵晓波应该负什么样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什么?
谭娜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
李萍萍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青苑律师事务所
徐照峰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
宣恩集,广东肇庆地区律师,主要擅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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