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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2015年的一个债务诉讼案,同时查封涉诉土地100亩工业用地以及地上5000平米建筑物。因为当地政府一直干扰司法处置导致至今未果。近期经过我个人调查确证证实,地方镇政府已经将这块土地建设为住宅安置房,原厂房也被拆除。后经当地土地管理局查证此项目无合法权属登记(目前土地性质依然属于原工业用地和厂房)项目属于违法建设必定无益!对方政府告知我建设项目是在我2015年查封前就拆除建设了,只是没有处理转换手续。我认为不管是在前或后我是以国家法定登记机构为准。他们不依法备案属于他们知法犯法。我的查封是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不存在任何问题。目前就其违法行为导致我的债务不能执行长达4年多时间,是否可以依法要求国家赔偿同时要求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多谢!

2位律师回复

周建平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达承律师事务所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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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振刚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淇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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