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温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天津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宝坻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天津-宝坻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是济源的一家建材市场的店主,一年前有人在我这买了一套木门,安装好以后欠账2000元整,后来打了欠条,一年半未还,去他家他说可以拉东西,但是要我写个抵押条给他,证明东西我拉走了,如果他不还我钱,东西就可以给我,但是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我没有写日期,没有手印,也不是我真实的名字,如果几年以后他找我要东西,东西坏了,咋办?我写的条有什么妨碍吗?

1位律师回复

王振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观海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