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长春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福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三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陈少芳

福建-三明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老公从17.7月份开始挪用公款,19年年底才被发现,我们是2020.1.2正式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要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吗?他挪用公款我是不知情。如果不承担我要怎么举证?

5位律师回复

温秋香律师 福建-三明  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31"

70人收听

蓝雯斐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绎富律师事务所

张舒佳律师 福建-龙岩  福建信厚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8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