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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刑事辩护1个月前

¥10.00

顾客到商场珠宝柜台,购买商品,购买小额商品后,商场店员告知顾客,说可以抽奖。一等奖奖品是可以用一折的价格购买价值万元的玉石佩件。其实抽奖过程是可以被店员操纵的。顾客“抽中”一等奖后,店员就开始“演戏”。一方面告知顾客,这个一等奖是五千次才能抽中一次的。另一方面,有拿出店员伪造的购买玉石的发票。(这个发票是店员自己伪造的,不是真实的交易记录),就是告诉顾客,确实已经有人花了一万块钱买这个玉石佩件了。
在巨大差价的诱惑下,顾客花了一千多元买下了这个“价值万元”的玉石佩件。但是经过权威部门的鉴定,顾客花千余元买下的玉石,真实的价格还不到一百元钱。
他们商场店员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了呢?是否已经属于犯罪了呢?
请各位律师,分析一下这个事情的性质。是否属于违法犯罪?
还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警处理呢?能让警察来抓他们吗?

1位律师回复

陈少辉律师 黑龙江-大庆  黑龙江杜兴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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