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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父母两人婚内共有两套房子 一套母亲名 一套父亲名 如果一方去世 去世方有自己生前自己写的一个将自己所有财产赠与自己的子女 那么死后 子女将继承两套房子的一半吗 可以直接拿着之前写的赠予书信去房管所加上子女的名字吗?这样之后两套房子名字就都是活着一方父母和子女的名字 对吗 如果活着的一方的父母想要卖房子的话一定要先通过子女同意才可以卖对吗?活着一方哪怕再婚住在这里也只是居住权 没有产权 活着一方如果去世 再婚对方享有房屋所有权是吗?若没有生前赠予的话 子女和再婚对方享有活着一方财产的各一半对吗?也就是房产四分之三归子女 四分之一归再婚对象 是这样理解吗?

3位律师回复

任莹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天津翰图律师事务所

徐方刚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

黄咏梅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华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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