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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下列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
立合同人:甲方:技工学校
乙方:建筑公司施工队
为建筑技工学校室内体育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室内体育馆,由乙方全面负责建造。
2.全部建造费(包括人工、材料)14万元。
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先交一部分建造费,其余在体育馆建成后抓紧归还所欠部分。
4.工期待乙方筹备就绪后立即开始,争取十一月左右完工。
5.建筑材料由乙方全面负责筹备。
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技工学校(公章) 代表人(签章)
建筑公司施工队(公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黄华锋律师 福建-泉州 福建瓷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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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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