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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违反庭审程序,叫我不要就是否收取三千元报酬作争论,但又没任何调查,且证人未到庭的,也没出具证词的情况下就判我收了对方三千元。法官还在判决书中,虚构认定了一些事实,作为判决的部份依据,请问该怎样追究这法官的责任
马俊奇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沃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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