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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是2019年8月16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11月16日试用到期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转正,并继续工作至12月10日,hr告知犹豫能力问题,市场不景气为由告知无法达到转正工资,希望我考虑接受或者主动离职,试用期后任然发放试用期工资,请问这样公司属于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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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睦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喜睦律师事务所

卢翠新律师 上海-黄浦区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俞逸群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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