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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医疗期满限期返岗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合同通知书是6号
单位以医疗期满限期返岗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合同通知书是6号日期,通知从12月8号起解除合同,是手机短信发的通知书,让三日内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我们自负,请问单位这样的解除合同和内容真有法律依据吗?我们不去办手续的话,真的连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也没有吗?谢谢
杨学明律师 江苏-宿迁 江苏多德律师事务所
具备执业律师的专业素质,熟知各类案件的办案程序,沟通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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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案件(商务谈判、双方调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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