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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从2011年至2020年到期,10年期间每年3月1日交款14万元,4月1日交款14万元。每年3月1日不交款就是违约,违约金每年每亩2万元。因2019年发洪水颗粒无收,冬天地里还有大片积水,2020年春播无法耕种。我想解除2020年合同,合法吗?用向甲方支付多少违约金?

3位律师回复

方力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环球律师事务所

薛峰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

董雅梅律师 黑龙江-牡丹江  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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