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黑龙江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哈尔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遇到一个问题,我去一家公司面试,然后签了两年的合同,当时人事部这么跟我说的,之前有人违约然后拿走电脑,没履行违约金,叫让我先付违约金后面在帮我们还。前提是要在公司工作才能跟我还,违约金是从“信用公社”贷款到这家公司的账户上的。前两个月试用期会给我们2500的工资,但事实上是补贴。两个月试用期完后这家公司已经不需要人了,教我们如何去其他公司面试。但是他们在中途还给我们录像,让我们照到一个本子上的话去读,说我们是自愿的(这应该是掌握证据)从出来到现在我还没找到工作。还有很多人跟我一样的。这个贷款我应不应该还?
麻雪松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市未名(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秦弘扬,北京大成(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21人 粉丝人数:238人
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帮助人数:17人 粉丝人数:1574人
卢毅,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大成(镇江)律师事务所团总支书记、刑
帮助人数:83人 粉丝人数:591人
专业从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具有较为丰富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64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