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昌平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广西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桂林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今儿起:不瘦20斤不改网名🙂

广西-桂林损害赔偿1个月前

¥10.00

对方是由一个朋友带来的 我方并不认识 发生起因是对方让我们陪她玩游戏喝酒,我方拒绝了,之后我们要离开,她不让,那个朋友多次协商未果,僵持大概20多分钟,我们强行要走的时候,她跟她朋友先行动手,之后他们陆陆续续有十多个人,我们在被打的过程中有还过手,她说她整容的鼻子被我们打歪了,

1位律师回复

谭震华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嘉沁律师事务所

60"

9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8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