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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父母借了三万元,我自己出了17万,总共20万买了一个房子。让父母住,住了6年了,这6年我差不多都给父母生活费.差不多每月都是500至1000元,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生活用品电器都是我来出。我给他们的生活费远远超过他们借我的三万元。但是这些钱并没有说明是还钱,我现在可以说,我已经还他们钱了吗?如果他们跟我要三万元,我说已经还清了。而他们坚持生活费是生活费,借的钱是借的钱,这个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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