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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母亲2019年9月17日因为胸痛被汪清县医院转诊到延边医院,经检查心胀需要搭桥手术转诊到了北京阜外医院,但是在心胀手术前病人突然流鼻血不止9月23日到了北京市人民医院急诊, 当时医生诊断是有鼻腔血管断裂导致出血处置过后隔了一天,也就是25日又因流鼻血不止再次流鼻血不止而且当时伴有生命体征进了抢救室,经过人民医院抢救病人胸痛缓解,人民医院让当时住院次日做搭桥手术,因考虑到我们转院签的阜外医院,所以没入人民医院住院,当天离开人民医院我我还签了危险自负责任书。 回到阜外医院,阜外大夫说心胀手术前必须把流鼻血处理好,要么鼻子手术,要么让就诊医师给个明确的处理意见。我们27日又一次到了人民医院并办理了入院手术鼻子。手术成功后回到阜外调理了各项指标后做了心胀搭桥手术,手术成功,现回来打算进行二次报销! 我想咨询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符合我县新农合二次报销的费用。
高光勋律师 吉林-延边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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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案件(商务谈判、双方调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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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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