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江苏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扬州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法院开庭传票无法送达,可以选择公告送达方式吗?
黄蓉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成红五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凯归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3人 粉丝人数:260人
律所合伙人,执业8年以上,刑事专业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
帮助人数:234人 粉丝人数:699人
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从事仲裁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民商
帮助人数:196人 粉丝人数:656人
帮助人数:24人 粉丝人数:101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