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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人在农村有块地,于2017年开具了村委的证明是拥有此地的使用权,这地的位置在距离路边(s270省道)大概10米左右位置,空地的左右两边都有村民住房 都是离公路大概10米的位置盖的,现在我拿了宅基地的申请书,村民已经超过八成签名盖印.,村委和村小组也盖章了,去国土征询意见.随时可以公示,那天我去问他说要离公路22米才可以盖房,我惊讶了,22m 以外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建房子,国土的也说你可以按照两边村民的距离去建设,但是以后可能出不了证给你,我就有个疑问,为什么同为村民,我要22m开外才能建房子,而不能拉平左右两边的房子那个距离去建设,请律师解答下 我应该怎么去跟国土说这个问题,难道村民签名同意了,我还是不能在自己有使用权的地方盖房?
蓝亮律师 广东-江门 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肖伟国律师 广东-江门 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湖南诚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怀化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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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会计师,有多年企业管理,企业法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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