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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是从事面包店的,因为不熟悉广告法,在店铺内的干点专卖区贴了活动海报,海报内容为“买四免一”,现在工商执法部门要对我罚款3万元,这种情况我还有争取处罚低的机会吗?在当地办证或年审从没有接到过任何关于广告法的宣传或学习,觉得好冤,特别是工商人员来到店只是拍照海报并说是例行检查,让签名就可以了,签完名就给了张调查通知书,从没讲过是什么原因要去调查面谈。所以我当时也不是违反了什么。
刘春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