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湖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珠海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像毒药般一样的人

广东-珠海劳动工伤1个月前

¥10.00

我是工伤九级,在工伤待遇赔偿中,存在工伤缴费工资和实际工资不一致的现象,公司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缴费的,现在公司愿意依劳动合同上的协议工资为标准补偿我的工伤待遇损失部分,不包括加班费。我不同意,申请了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法援律师说要主张以工伤前平均实发工资为标准补偿,我主张以工伤前平均应发工资为标准补偿,我认为,公司代扣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和个税部分来源于劳动报酬总额,属于本人工资的一部分,工伤待遇损失补偿应该以工伤前平均应发工资为标准才对。可法援律师说仲裁委不会支持以工伤前平均应发工资为标准的赔偿主张,请问律师,我的主张会得到支持吗?有法律依据吗?

1位律师回复

陈思龙律师 广东-珠海  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