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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知识产权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快递员,碰到了一个包裹内物是灯具9月10日从广东发出,11日就到了福建泉州中转中心。在这里包裹被损坏了。物流信息也没有了。但是到了9月30号这个包裹由原来纸箱包装的变成麻袋包装,重量从原来的4.3公斤也变成1.2公斤快递单号也改了。结果到了我10月1日早上到了我派件网点,分到我的区域,包裹面单上没有任何标志是处理过的包裹,我结果没打收件人得电话,当成普通包裹直接放在驿站,结果这个灯具收件人取走了发现全坏了,他们现在要我赔。您们帮我看看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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