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阳泉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云南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昆明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_时光如骏马

云南-昆明合同纠纷1个月前

诚邀热心律师予以解答,不胜感激。是这样的,用人单位在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将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的第三十七条解除情形写成了经双方协商一致那第三十六条,最后还附上了未写金额的(实际也没发给乙方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有没有用人单位故意要将劳动解除原因由劳动者自行提出混淆成用人单位首先决定解雇然后才跟劳动者提出并商量一致的的嫌疑呢?这会不会对劳动者找下一份工作时形成影响呢?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3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