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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乙全款从甲那里买了一套房屋,还没有过户,但已经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放产证在乙手上,但证上名字是甲,现在乙将房屋卖给丙,请问需要支付营业税吗?不需要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房产证过户给丙吗?这中间有何风险?谢谢!
蔡红志律师 重庆-江北区 国浩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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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6年,从事专职律师3年,具备较强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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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明星律师,执业10年的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擅长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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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二十年,期间承办民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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