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重庆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北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乙全款从甲那里买了一套房屋,还没有过户,但已经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放产证在乙手上,但证上名字是甲,现在乙将房屋卖给丙,请问需要支付营业税吗?不需要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房产证过户给丙吗?这中间有何风险?谢谢!
蔡红志律师 重庆-江北区 国浩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1998年起从事法律工作,现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主
帮助人数:8174人 粉丝人数:18349人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人通关司法考试取得A证,愿意为
帮助人数:319人 粉丝人数:2867人
邓强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1907人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48人 粉丝人数:159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