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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是我跟房主签的,明确约定我买房子过户到我爸爸名下。现在我以起诉房主,是以我的名字起诉房主的,法庭的庭长在开庭中说房子过户到你爸爸名下应该是你爸爸当原告起诉,你起诉卖家把房子过户到你爸爸名下不行。法院这样判不了。庭长就说让我撤诉,再让我爸爸起诉房主。这样我就又要等上几个月才能开庭,。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不撤诉,让法院再增加原告当事人。就是把我爸爸的名字加上我的起诉书上当原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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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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