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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资深律师:
您们好!我是当事人亲属,向各位咨询以下问题,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看能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权益吧?谢谢!
当事人生育1950年2月份,农村户口,家里3人,当事人于1980年某县高坝乡成立电影队时,被高坝乡政府抽调到乡电影队工作。1991年全县乡电影队撤销,当时的电影放映员按照当时的政策,政府都进行了合理安置。我本人则被安排在高坝乡输电线施工建设中。1992年高压电送到了高坝乡,高坝乡乡政府党委会议研究,让我担任高坝乡电管员,负责高坝乡的高、低压电路维护和管理工作。工资由农户收缴的电费中,除去向电管所上交的电费差价中解决。1996年4月政府机构改革中高坝乡撤乡,合并至榆树镇,高坝乡原机构合并入榆树镇。榆树镇按照原大坝沟水电站要求成立了新电管站,新成立的电管站编制一人,由原榆树乡(乡并镇)的电管员张某转到镇上电管站,而高坝村(原高坝乡)片区供电线路维护和管理仍然由当事人继续负责。随后供电部门大坝沟水电站并该县级供电部门统编,供电管理机构为张沟镇供电所,榆树镇电管员马某被收编到张沟供电所,我任然负责高坝村片区用电维护和管理,每月定期向驻守榆树镇的电管员马某上缴每月电费。直至2018年6月该县进行供电改革,实行同网同价,解除了所有电管人员。
在管电期间,政府和用人单位一直没有和当事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我们所使用的抄表单据、农户电费收据均由供电管理部门统一免费领取,电费在1996年前交于大坝沟水电厂,1996年后因高坝乡撤乡并镇后,电费统一交到榆树镇电管所电管员马某手中,由其统一上缴大坝沟水电站。2000年时高坝村变压器改造时,当时的榆树镇政府直接向当事人收取了变压器押金2000元。
以上事实有,原高坝乡时任书记、乡长(两任乡长)、原大坝沟水电站原站长书面材料证明情况属实。2000年榆树镇收取变压器押金收条一份。当事人保留的原抄表单据、收缴费单据若干(上有电力部门的印章)。2018年10月份华山镇(原榆树镇2015年撤镇并入华山镇)出具的信访答复函: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因当事人地处环境农村,离县城55公里的大山之中,信息堵塞、交通不便,2018年被该县电力局供电改革后失业,才意识到利益受到侵害,也打听到像他一样情况的人员在2015年左右该县电力局一次性为上访的人员缴纳了养老,并补偿了损失。现在当事人去
邢云飞律师 陕西-汉中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职业多年,专业领域涉及民事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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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丽律师法学理论知识丰富,善于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学习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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