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黄浦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原本父母房产后由弟居住,转商品房时,弟不经兄弟姐妹商量商量办了以弟名义办了房产证,当时户口中有母親、弟丶弟媳及弟的儿子共四人居住,母親生活费用由我们子女六人共同负担,2012年12月母亲去世,现2019年该房子动迁,在动迁款的分配上母親的份额是否应该由子女六人共有
周菁华律师 上海-闸北区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硕律师 上海-徐汇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崔东明律师 上海-虹口区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