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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您一下:租户因为有适龄儿童上小学,找我沟通有偿使用我名下北京市朝阳区房产学区指标,我同意了,并且收取3W5的使用费用,因为租户不符合朝阳区入学政策,被拒绝入学,有偿使用前我方再三确认是否符合朝阳区入学政策,租户均表示条件符合,并且入学过程中我也积极配合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并且提供资料。在被拒绝入学后,租户提出全额退还学区指标的费用3W5。我方拒绝,我认为是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无法入学,表示愿意协商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沟通,但对方拒绝,这种事怎么办,如果走到法律途径有相关法律文件支持吗?或者会如何判决。谢谢
徐浩律师.合伙人 北京-东城区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杨志峥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关庆猛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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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从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具有较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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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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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弘扬,北京大成(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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