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厦门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云南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红河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李博群晴天

云南-红河合同纠纷1个月前

¥5.00

卖方本人(王先生)、买方(李先生)、中介公司(第三人)于2018年10月20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毛坏房屋以80万卖给李先生,合同约定2019年7月1日前过户,过户前付款40万元,过完户后付40万元,过户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时各方提交的材料必须合法、准确、齐全,否则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019年7月1日前,各方履行了责任义务(卖方于2018年11月20日将房屋移交买方,但买方未使用)。但在卖方不知情情况下,买方与中介公司伪造虚假合同、假冒卖方签名,偷税4.5万元(法律上认定纳税人是卖方),被税局发现,可能会对卖方进行处罚。
买卖双方起诉到法院:1.买方承认偷税,愿意补交税金,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2.卖方认为买方伪造虚假合同偷税性质恶劣对卖方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真实性要求,达到解除合同的要件,要求解除合同。
请问专家法院会支持卖方的诉求吗?

2位律师回复

梁蕊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9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