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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惊蛰2000年2月16日,双方父母于2012年离婚,我判给母亲,且每个月父亲需支付2000元抚养费给我。在2017年11月之前父亲以见面给抚养费的原则(一般半年见不到几次面)在2017年结了二婚后便不再支付抚养费,于11月上诉至法院申请抚养费69000多元一次性付清。在18年以没有经济能力为由,在18年先付了2万元,后每个月支付了600。他无工作,却有房子,可以收房租,因我们这边也有分房协议父亲耍无赖而拒绝原裁定的执行判决。我现在只想把18岁之前的抚养费要到能够供我上完大学,母亲破产,没经济能力支持我上大学的全部费用,且父亲现在以将我赶出家门为由,拒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只每个月给600,现在我马上要开学,还有40000多的抚养费尚未支付,请问我现在怎么去破这个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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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代理多起成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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