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宿迁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我于2014年12月至2019年至今患精神分裂症,于2019年4月8日在该公司招生老师的忽悠下报了名,交了7380元,鉴于我当时患精神分裂症,头脑兴奋,思维混乱,无民事行为能力,我现在病情趋向好转,要求该公司退费。我提供了2014年12月,2015年3月,2016年8月,2017年10月,2018年9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的诊断证明,足以证明我在2019年4月是患病期间,该公司强词夺理,狡辩,无视精神分裂症的病理现象,拒绝退费。我现向您求帮助,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郭乐民律师 江苏-宿迁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
胡峰律师 江苏-宿迁 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1957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615人
郑帅律师,现为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市
帮助人数:1878人 粉丝人数:7898人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以来以其充足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优
帮助人数:291人 粉丝人数:63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