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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三人合作的公司,以经营五年,但由于走互联网+的路线,其中有二股东在原公司的基础上另外成立新的公司,在原公司没有分红的前提下所有开支费用是在原公司拿,帐目是另有做帐到新公司,且新公司要拿原公司的70%的股份做为新公司经销商的激厉政策,请问新公司的股份我有份吗?其股份该如何分配?
许龑晖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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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婧娴,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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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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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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