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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三人合作的公司,以经营五年,但由于走互联网+的路线,其中有二股东在原公司的基础上另外成立新的公司,在原公司没有分红的前提下所有开支费用是在原公司拿,帐目是另有做帐到新公司,且新公司要拿原公司的70%的股份做为新公司经销商的激厉政策,请问新公司的股份我有份吗?其股份该如何分配?
许龑晖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眉山、民间借贷等各类民事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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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经济法。先后与政府部门和学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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