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山东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菏泽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2019年6月2日13时45左右发生在菏泽市曹县曹城办事处马山庄行政村刘阁村东路口处机动车追尾电动三轮车,造成车损人亡,交警部门在认定责任时把电动三轮车变道左转弯车道后行驶作为非机动车认定违章,而在机动车追尾电动三轮车时又认定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无驾驶证,三轮车无保险无牌照,在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问:这种认方法正确吗?我们又该怎样维权?
谢谢律师能够明确回答
提问人电话:15954094794
刘贵红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青宇律师事务所
李文谦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在民商事及刑事领域执业多年,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
帮助人数:86人 粉丝人数:202人
合伙人律师,十多年从业经历。专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应收账款
帮助人数:227人 粉丝人数:2090人
毕业于天津大学法学院,后于辽宁盛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
帮助人数:13人 粉丝人数:1106人
韩春媛,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天津市第七、
帮助人数:5001人 粉丝人数:1241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