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上海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杨浦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甲(13岁)在奶茶店因琐事和乙(14)发生矛盾,争吵过后各自回家,一个星期后又在同一个地点遇见。甲本想着给对方道歉,但是对方没接受道歉,并且拿棒球棍打伤了甲。警察介入后对打人者做出了相应处罚,但处罚书上写甲寻找乙,被打伤。由于甲方家属法律意识淡薄,没在意这句话。造成后面想要起诉乙,却被他人告知不能起诉,(误以为是甲先找乙说事,存在寻衅滋事。)半个月对方也没赔偿任何医药费。现在甲去法院起诉,想通过法院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能受理本案件吗?
胡嘉奇律师 上海-长宁区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孙梅律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执业多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头
帮助人数:234人 粉丝人数:1980人
王宗豪律师,浙江王律律师团队负责人,杭州民商法领域知名律师,
帮助人数:5580人 粉丝人数:10561人
张舜律师,执业10余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经济类合同纠纷法律
帮助人数:2003人 粉丝人数:7261人
董秋实律师,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法院、
帮助人数:728人 粉丝人数:289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