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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综合1个月前

今年3月份购房,因开放商有首付可以分期付的活动,所以在3月7付第一次首付款,直到4月12付完所有的首付款。4月18日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当时有交三减四的活动,但交的三万是给了一个3万的车位抵用券。减四是减掉总房款的四万。车位券上写的使用截止日期是2019年3月30日。当时问道置业顾问日期,她说这个是没有期限的。但是现在开放商和我们说这个券最多只能延期到9月30日!

1位律师回复

吕迎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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