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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某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今年暑假按校历6.30就放假了,但是年级老师强制所有学生必须留下来参加竞赛,呆到7.22号,还专门设立了一门必修学分叫“竞赛学分”,说不参加就不给学分,想问,这样的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采纳或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感谢!
李炜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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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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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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