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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做一个法院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项目,在质证笔录中,有其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对方律师来函说,他们不认可的证据,我们不能作为鉴定依据,否则不承认我们的鉴定意见
唐颖明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剑化犁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从业三十余年,律所合伙人,业务全面,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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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山西正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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