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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欲提前解约,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这个是否可以视做约定解除的情形,如果承租人不想接触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张世程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知习律师事务所
一位有温度的律师。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尽心尽力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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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资深合同、经济、婚姻、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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