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朝阳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卖方,签合同时,中介和她本人都说有购房资格。但打协议那天发现买方没有购房资格(她需要再卖房,才有名额),为了履行合同,我们等了一段时间(合同上有注明超过15天,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金并将房屋另售),我们发现对方还不能完成,因此我们发出催告函限期7天,7天后还未解决,我们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对方说她同意解除,但赔偿金太高(房屋成交价10%),而且她想赔偿的数额是建立在她还要按合同买我房子的情况下。我不同意,遂起诉对方赔偿违约金。我想问下,以上这种情况,对方能否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是否会支持10%违约金。
张印富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文龙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玲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12年执业,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经济纠纷,合同纠纷,
帮助人数:1966人 粉丝人数:7482人
帮助人数:575人 粉丝人数:2533人
帮助人数:70人 粉丝人数:251人
田增清律师,现执业于天津益清(滨海)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
帮助人数:4人 粉丝人数:152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